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
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()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一類財政補助事業(yè)單位,以培養(yǎng)優(yōu)秀職業(yè)運動員為主要宗旨,兼顧社會體育和體育產業(yè)人才的培養(yǎng),是北京地區(qū)唯一的高等體育職業(yè)院校,學院位于北京市豐臺區(qū)光彩北路4號。因工作需要,根據北京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文件精神,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,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遵守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3.身體健康,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。
4.社會人員要求為: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。
6.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:
(1)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;
(2)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;
(3)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;
(4)在此前的公開招聘和各級重大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;
(5)法律規(guī)定不得招聘到事業(yè)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二)崗位條件
崗位具體條件詳見《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及資格審查
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,初審確認的方式,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,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布。
1.報名時間
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9:30-11:00,下午14:30-16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報名地點:
北京市豐臺區(qū)光彩北路4號,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二層208室。
3.報名材料
(1)《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。信息須逐項填寫、無內容項要注明“無”,報名表右上角粘貼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;本人簽字欄內須本人簽字;
(2)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(3)戶口簿首頁、本人所在頁及變更頁原件及復印件;
(4)公安機關出具的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》;
(5)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4.資格審查
我院將按照招聘基本條件及崗位要求,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,審查合格者由學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示通知,準予參加筆試。
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,如期間發(fā)現不符合條件考生隨時取消應聘資格。
(二)考試方式
1.考試方式采取筆試、面試相結合的辦法,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,相關信息在北京體育職業(yè)學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。
2.筆試:采取閉卷方式,滿分為100分??荚嚪秶ňC合素養(yǎng)、基本能力,以及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和能力。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,公布筆試成績。筆試全程錄像。
3.面試: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,按照1:3的比例進入面試。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、邏輯思維、語言表達、臨場應變、形象儀表以及相關專業(yè)能力等方面。應聘競技體育系崗位、社會體育系崗位、公共基礎部崗位,面試需要組織專業(yè)考試(進行課程試講)。面試滿分為100分(試講成績占面試成績50%)。面試全程錄像。
4.合格分數線:筆試、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,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,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。
(三) 綜合成績:筆試成績占40%、面試成績占60%,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,滿分為100分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
(四) 公布綜合成績: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,公布面試、綜合成績。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:1的比例,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,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、考察人選。
(五)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,應在各環(huán)節(jié)考試分數公布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,復查范圍包括本人答卷漏評、分數漏記、錯記、錄入差錯、排名差錯等。
(六) 體檢:體檢時間另行通知,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如體檢不合格,不予聘用。體檢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擔。
(七)考察:招聘單位到應聘人員的原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或原單位提供材料,查閱考生檔案,核實其經歷及學歷,了解其政治思想、德才表現等情況。
(八) 崗位遞補:考試或考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,可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進行遞補。
(九)公示報批
1.根據筆試、面試、體檢和考察結果,確定擬聘用人員,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。公示一經開始,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,不再順延。經公示無異議的,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、聘用和備案手續(xù)。經批準后,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。
三、需說明事項
(一)應聘人員須按照我單位規(guī)定的時限及要求,完成應聘材料填報、考核、體檢、檔案審查、政審、聘用等工作。未按規(guī)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,視為主動放棄應聘。
(二)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,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,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,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。
四、聯系方式
聯 系 人:朱明明、俞子超
聯系電話:010-87280852、010-87806970
2024年11月21日
日期:2024/11/26 14:3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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